close

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,所以勸人。

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,

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裏也是顯明的。

(歌林多後書5:11)

        畏懼神最能遏止人犯罪(出埃及記20:20;箴言16:6)。那些把神當作仁慈溫和的老祖父的人,對罪的看法很膚淺。而敬畏神,會出人想像地改變個人的生命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但我們與神並不同等。他已經赦免我們,而我們仍是祂手所造之物。祂是神,我們不是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花時間默想神可畏的聖潔,並允許聖靈逐漸地教導我們,在生活中合宜地竟謂這位全能神(以賽亞書40:12~26)。深深敬畏神是不可或缺的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小水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